48小时核酸采样准入制度相关事项:
1、5月19日-21日,为试运行阶段。进入规定区域范围的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须出示48小时核酸采样证明,对未按时进行采样的人员进行劝导和提醒。
2、5月22日起,按实施范围正式施行。市民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均须出示48小时核酸采样证明,对未按时采样的人员限制其进入。
3、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或视障人士,可凭“核酸已采凭证”(各核酸采样点采样后可领取)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各办事大厅、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学校、医疗机构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公交场站、单位楼宇等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查验工作,做到“凡进必查”。对无法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采样证明的市民要做好解释动员,引导其就近进行核酸采样,确保不漏一人。
5、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48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核验,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防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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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核酸采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