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低风险地区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规定,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0日起,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嵩明县、石林县、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简称“经开区管委会”)新增高、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五华区范围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盘龙区范围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西山区范围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呈贡区范围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晋宁区范围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安宁市范围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嵩明县范围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石林县管理范围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经开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
官渡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