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市民卡家电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需在核销商家使用,单次支付只能使用1张,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数。
(二)消费券有效日期:消费券自获得之日起至2022年6月5日24:00有效。
(三)退货规则:
1.使用本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需退货,必须整单退货;
2.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货,仅退给消费者个人实付部分,消费券优惠金额不退给个人;
3.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消费券视为已使用,无法再次使用。
(四)消费券不能用于个人转账,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
特别提醒:
(一)“长春家电嗨购节”家电消费券不与其他政府部门消费券叠加使用。
(二)参与活动的用户需要在APP内绑定手机号码及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三)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四)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的必要措施。
(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六)平台咨询电话:市民卡客服电话400889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