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违规补课
01
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
高三、初三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月30日;高中、初中其他年级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2月6日;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月12日。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错时错峰组织师生返校。
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另行通知。
02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课程内容。
2023年1月14日前,全市义务教育学生、普通高中高一和高二年级学生仍居家自学,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学生上新课和补课。
普通高中高三毕业年级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线下教学为主;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参加线下学习的学生,由学校提供线上教学和学习指导。
2023年1月14日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停止所有线上线下教学活动。
03
各地各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假期组织补课和上新课;
严禁强制学生参加研学实践及冬令营活动;
严禁以研学实践及冬令营等方式变相补课;
严禁以各种实践活动的名义乱收费;
严禁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和补课;
严禁学校及教师以他人名义从事有偿托管或办班从中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