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及方式
1.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向户籍地镇(街道)申请认定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2.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可向户籍地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
3.因患新冠肺炎造成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居民,可向居住地或户籍地镇(街道)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4.因疫情防控无法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可向居住地或户籍地镇(街道)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5.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可向居住地或户籍地镇(街道)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6.因探亲、务工等原因在大渡口区患新冠肺炎的非本区户籍人口,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可向居住地或者户籍地镇(街道)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7.因疫情防控,居住在我市其他区县的本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向居住地镇(街道)、村(社区)寻求救助。
二、温馨提醒:
大渡口区民政局温馨提醒,需要申请救助的居民:可向户籍地或急难发生地镇(街道)直接提出救助申请,也可拨打大渡口区社会救助热线电话(023-68086086)进行政策咨询,按规定调查核实后及时办理。
各镇街救助热线
跃进村街道:68903518
新山村街道:68915103,68835324
九宫庙街道:68926109
茄子溪街道:68835253
建胜镇:68951128
春晖路街道:68939321
八桥镇:68080404
跳磴镇:6893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