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规定对比
【旧规定】《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规定】《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结论
1、初次申领任一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有实习期
2、C类增驾AB类、B类增驾A类、F或E增驾D同类型车辆增驾→无实习期
3、A、B、C类增驾D、E、F或D、E、F增驾A、B、C类非同类车辆增驾→有实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