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沂南县城区开展第七轮拉网式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第七轮拉网式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5月24日上午6:30起,具体时间以各采样点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时间1天。
二、检测地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界湖街道所在社区(村居)统一组织。具体采样地点和时间顺序,按各社区(村居)通知有序进行。
三、检测范围
沂南县城区所有居民(含外来人员)及界湖街道81个社区(村居)群众,外来人员由所在社区(村居)负责通知。
以下6类人员不参与本次采样:
1.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应检尽检的人员;
2.本轮拉网式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3.2岁以下婴幼儿;
4.正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群及同住人员;
5.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超过48小时后自行前往指定采样点采样;
6.重点地区来人还未主动上报和未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需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不得参与本次采样。
四、注意事项
1.带好手机或纸质“核酸检测二维码”(没有“检测码”的,请按照下列程序登记获取:微信关注“健康沂南服务号”公众号,进入页面后,点击下方“疫情防控”,点击菜单“全员核酸检测登记”然后根据提示录入个人信息后,即可生成检测码),佩戴口罩,到指定地点采样;
2.请注意保持一米线间隔,自觉维护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和引导;做好个人防护,在等待检测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不聚堆聊天,检测完后立即戴上口罩;
3.听从指挥,主动配合,采集完成后尽快离开采样点,不在采样点逗留;
4.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6.核酸采样期间禁止驻留观看、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7.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检测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组织上门采样。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及时关注社区(村居)、单位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各社区(村居)、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