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起酒后闹事的案件,引发全网关注。
5月21日四川成都,凌晨5点时,一名24岁的男子喝了酒,开始发酒疯。
他走到酒店停车场,对着3辆劳斯莱斯和1辆兰博基尼疯狂发泄。
先抬起一脚,用力踢向画面最左边的一台黑色劳斯莱斯。
朋友拦,没拦住。
接着,走到画面的右边,锁定一台黑白相间的劳斯莱斯。
飞起一脚,拚出吃奶力气,踢中车头,踹烂车灯。
朋友继续拉,没用。此人一意孤行,完全不听劝。
踹完两台劳斯莱斯后,他跳上绿色的兰博基尼跑车。
抬起一脚,狠狠踹向挡风玻璃。
好家伙,这力度十足啊。
玻璃顿时碎裂。
还不解气,又跳上左二的白色劳斯莱斯库里南,用力踹。
因引擎盖滑,他掉了下来,每台豪车都祸祸完了,这才消停下来。
这个过程中,朋友拉都拉不住,冲动嚣张得令人发指。
真是够“汉子”!够“爷们”!“真性情”!
只是,浑洒完“真性情”后,他知不知道,他将付出巨大的代价,来为这次错误买单。
损毁财物,必须担责。旁边有人拦,还是执意损毁。这就是故意。
所以这人已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豪车损毁,车损惊人,属于“数额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33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也就是说,损失达5000元以上,就会被立案;5000元以下还可能只是被拘留、罚款。目前看来,此案已进入公诉程序,刑事责任是一定要担的,坐牢是大概率的,就看关多久。
事发后,有人说,如果去求4个车主谅解,私了,可能就不会被立案。
其实不会。
一来,财物损失达到了5000以上,案子已是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立案是一定的。
车主谅解,这充其量也不过是在量刑时,会考虑的一个酌定从轻情节。
二来,开劳斯莱斯、兰博基尼的主儿,肯定也不差钱。想私下里求得谅解,积极赔偿。好,但你拿得出天价维修费吗?
再说了,人家开豪车的,又不差钱,接不接受还不一定。所以想获得谅解,也难。
据成都锦江公安的消息,目前,该男子已经被采取刑事措施。
另外,他要承担的还不止于此,刑责要担,民事责任也跑不了。
我们来看一下大致的赔偿费用,有一个网传的聊天记录,说车损总额是100-150万。
封面新闻也对赔偿的大致金额,作了一个统计:超百万。
洪雅公安也证明,要赔100多万。
此处应该加上N个感叹号!!!我们这些平凡的屌丝,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100万。
怎么赔?拿什么赔?24岁,就成百万负翁,几杯酒,可能换来牢狱生涯,值吗?
或许在发酒疯时,他想的是,管他妈的值不值,老子看不惯,就要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等到清醒时,才知道他的前程,也被他一脚踹飞了。真是生命不息,作死不停,可怜了他父母!
看到这里,有些同学可能会说,他喝醉酒,可能不会判刑,但谁说醉酒能免责的?
根据中国的刑法精神,酒后犯事、犯罪,并不能免责。
你依然要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因为醉酒不属于精神疾病等情况下导致无犯罪意识。
任何人,都不要用喝醉,来做胡作非为的挡箭牌。也不要用喝多了,来做行为失态的借口。
喝醉了犯罪,一样该进去进去,该赔钱赔钱。
一个懂法的、尊重他人的人,也绝不会在酒后去侵犯、伤害他人。
会侵犯伤害的,大都是法律意识淡薄,自以为没啥大事,可以免于追责的。
比如伤害女性,伤害孩子,踢别人的车。作死时,都以为没大事。如果他们知道,这样的肆意妄为,代价惊人,前途尽毁,还会如此么?
酒只会令人放纵,又不会令人无脑。喝醉后犯事的人,大多是故意,而不是无心,不值得原谅,法律也不会放过这些人。
回到这个案件,在事发时,大家一定注意到一个细节:男子的女性朋友一直在苦苦拖、拦、劝。
多好的姑娘,但没办法,他八头牛都拉不回来。
等这男的出来,这女孩肯定也不再往来了,离开是对的,孩子才相信“浪子回头”。
成年人只相信“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面对这种性格冲动之人,不要相信他会悔改,也不要赌上自己的前程。
咱犯不着,如果正在看此文的你,身边也有这样的人,不要靠近。
早走早安全,早分开早安心。因为一个人无法控制情绪,就是一个定时炸弹,早晚会出事,保不准就大祸临头。
到时候,他毁了自己,你也跟着遍体鳞伤。何苦。
不要想着拯救和改变,你救不了,也改变不了,离开,是唯一的正途。
最后也请大家告诉身边人,别冲动,冲动不是真性情,而是垃圾人的象征。
控制情绪,理性行事,才是成年人的处世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