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皋兰县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提示

热点资讯2022-03-22 13:20:43佚名

兰州皋兰县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提示

  兰州皋兰县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提示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打造良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依据《皋兰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皋兰县公安局提示您:严禁在限制时间段、在限制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本县石洞镇、忠和镇、九合镇下列范围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石洞镇(县城及东湾、庄子坪、魏家庄、中堡四村),忠和镇(国道109线忠和段),九合镇(兰州西出口九合段)。

  本县限制燃放区内,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点30分至12点,13点至18点,21点至次日6点30分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中考、高考期间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每周星期六、星期天、法定节假日(除夕另外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正月初三、十四、十五,每天从上午七时至晚上二十四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当天可以延长到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举办焰火晚会、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本县下列场所和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及文物保护单位周围100米区域;(二)车站、公共停车场、广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它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周围100米区域;(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周围100米区域;(六)山林、公园、绿地、苗圃、旅游景点等重点防火区周围100米区域;(七)东西两山绿化区范围内;(八)其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对违反《皋兰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皋兰县  区域  石洞  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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