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企业社保费缓缴办理流程
适用范围
1.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2.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补缴时缴费基数是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额度可能会比在2022年缴费时有所提高。
办理流程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1.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
2.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3.企业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AP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 也可以前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缓缴;
4.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无需提交申请,凡2022年未缴费月度,均视为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