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个人养狗需要什么手续?
免疫与登记
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将犬只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置或者委托的犬只免疫点、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养犬人饲养犬只的,应当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养犬。
养犬证件办理
办理条件: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所需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
(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三)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四)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