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起诉乐视”,大水冲了龙王庙?近日,该词条冲上了社交媒体热搜,引起舆论关注。
11月7日,乐视对此事件进行澄清,称“贾跃亭先生起诉乐视”为乌龙事件,贾跃亭从未起诉乐视(包含乐视网和乐融致新及其所有下属企业)。
澄清声明中提到,“乐视”是一家互联网科技品牌,目前仍在使用“乐视”品牌持续进行经营的公司,主要是围绕乐视网和乐融致新两家经营主体。乐视控股、乐视移动等公司与乐视网和乐融致新已没有实质关联和业务往来,也从不直接简称为“乐视”或使用“le”、“letv”品牌商标。
澄清声明的落款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这起“乌龙事件”的起因是本月初的一则消息。
11月2日,有消息称,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公告“11月29日09时00分依法公开审理贾跃亭等诉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针对此事,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亦有澄清,其在声明中表示,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公告中关于“贾跃亭等诉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系山西某机构诉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原公告刊登有误。目前,律师正与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协商,提请对方就该网公告内容进行更正。
综合目前各方的公开信息来看,贾跃亭并未起诉此次发布澄清声明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也并未起诉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被起诉的乐视控股成立于2011年9月8日,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天眼查信息显示,其法人代表在2017年6月13日由贾跃亭变更为吴孟,贾跃亭目前持股92.0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至于本次发布声明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其法人代表为为刘延峰,贾跃亭持股62.41%,其姐贾跃芳持股8.4%,其兄贾跃民持股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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