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定于2022年11月10日22时起,将垫江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中风险区
桂阳街道建成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以及天马社区、万安社区、西湖社区。
桂溪街道建成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桂溪街道峡口社区69号
桂溪街道石岭社区工农北路124号
长龙镇高桥社区7组208号
黄沙镇万胜村10组李子湾
太平镇全域
低风险区域
县域内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它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域。
.管理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实施管控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低为低风险区。
(7)做好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就医等特殊群体服务保障;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8)区域内除救护车、警务用车、消防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以及物资保障车、紧急公务车等经指挥部批准的车辆外,其余社会车辆无特殊原因禁止上路。
(9)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