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年1月5日】
泊头市公安局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上级要求,2023年沧州全域全时段包括泊头市继续实行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规定,市域内所有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都是违法(包括目前微信朋友圈内及各类微信群内销售的儿童类、加特林等各类型烟花爆竹)。请全市广大群众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购买和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从即日起,我市公安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巡逻查控,对销售、运输、储存、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性质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举报,一旦查实,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110、 8192031
泊头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14日
拓展内容:
举报电话110、3337656。
任丘市公安局
拓展内容:
市区和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燃放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0317—2170811
渤海新区:0317—5555515
高新区:0317—8697510
开发区:0317—5673600
渤 西:0317—5527110
新华区:0317—5523811
运河区:0317—5523755
黄骅市:0317—5558858
泊头市:0317—8192031
任丘市:0317—3337552
河间市:0317—5588131
南皮县:0317—5256300
东光县:0317—5536300
吴桥县:0317—5276925
青 县:0317—5285877
献 县:0317—5108548
海兴县:0317—5545552
盐山县:0317—5125972
孟村县:0317—6765016
肃宁县:0317—5575051
沧 县:0317—552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