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了解到,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为加快国家级重要文化设施在南中轴地区的规划建设,丰台区已启动博物馆群一期暨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记者了解到,2022年7月,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前期程序。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相关法规条例,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负责该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大红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管理及群众工作。
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将严格按照房屋征收相关法规条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逐步扎实推进。目前,已完成暂停办理事项公告,评估机构摇号选定等工作,正在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下一步,将及时进行入户调查结果公示,并研定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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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2年7月,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前期程序。
公告内容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
丰住建字[2022]第04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拟在丰台区大红门街道:东至苗圃东里南街,南至大红门东路,西至南苑路,北至南顶路规划红线范围内进行“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六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四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止,在上述征收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
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上述事项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2812056
办公地址:丰台区靛厂路12号414室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相关法规条例,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负责该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大红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管理及群众工作。
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将严格按照房屋征收相关法规条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逐步扎实推进。目前,已完成暂停办理事项公告,评估机构摇号选定等工作,正在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下一步,将及时进行入户调查结果公示,并研定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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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台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赵智和、北京丰台区政府官网、丰台微视角、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等,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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