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3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2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东漖街芳和中环街14、15号。
二、华林街康王南路17号1-4层裙楼。
三、昌华街多宝路41号、多宝路43号、多宝路45号、多宝路47号、多宝路49号、多宝路51号、多宝路53号、多宝路55号。
四、南源街南岸埗头六巷9号、南岸埗头六巷11号、南岸埗头六巷11号之一、南岸埗头六巷13号、15号、17号、19号。
五、多宝街华誉三街6号(御景壹号小区A1座)。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