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以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州内民族节庆活动的通知》(德办发〔2019〕82号)有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春节
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阔时节
1月30日至31日全州傈僳族干部职工和傈僳族聚居区干部职工放假,共2天。
四、目瑙纵歌节
2月6日至7日放假,共2天。
五、阿露窝罗节
3月20日至21日全州阿昌族干部职工和州内阿昌族聚居区干部职工放假,共2天。
六、清明节
4月5日放假,共1天。
七、泼水节
4月12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16日(星期日)上班。
八、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九、端午节
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十、中秋节、国庆节
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十一、州庆纪念日
10月18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4天。10月22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