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继续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旅居史人员参加。
宴会承办单位严格落实查验“温州防疫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严格限制各类防疫码异常者参加。
二、规范聚集性活动审批制度。
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并落实审批报备。
50人以下的活动由主办单位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活动规模大于50人(含)不超200人的,由主办方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相应应急预案并提前5个工作日向属地街道(乡镇)申报,经属地审核同意后,再报区防控办备案;活动规模超200人(含)以上的,主办方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相应应急预案并提前10个工作日向属地街道(乡镇)申报,经属地街道(乡镇)初审后,报区防控办审批,区防控办同步报市防控办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按要求有序开展。
三、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请广大市民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非必要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好对身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共同营造疫情防控氛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