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
2.消费券申领成功后有效期为72小时,所领消费券过期未使用可重新领用。
3.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每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拆分使用。
4.“泉城人家”民宿消费券仅限平台内民宿订单使用。
“贴票票”平台咨询电话:0531-67883204(周一至周六8:30-12:0013:30-17:30)
领取时间:6月2日起
领取平台:贴票票
消费券面值:消费券设50元、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种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