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作场所集中空调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热点资讯2022-03-20 21:18:01佚名

天津工作场所集中空调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空气传播是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方式之一,疫情期间,大家都知道要经常开窗,利用自然通风,创造空气对流的通风条件,保持室内空气自然新鲜。但是当自然通风无法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就应该使用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促使空气流通。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集中领导小组近日印发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正确引导大家如何安全合理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一、集中空调系统是否可以运行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空调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a) 全空气系统的,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b) 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系统,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

  c)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确保新风取自室外,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新风系统全天运行。

  

  二、集中空调系统如何清洗消毒

  空调通风系统的常规清洗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的要求。可使用250mg/L~25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浸泡或擦拭。

  当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何种情况下应当关停集中空调系统

  发现新冠肺炎感染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

  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时。

  

  四、集中空调系统是否应定期检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号)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对集中空调至少检测一次,发现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及时整改保证集中空调卫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五、其他注意事项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确保建筑内所有房间空气流通和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供应。

  疫情流行期间,情况许可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通。

  安装家庭分体式空调的,应当开门或开窗,加强空气流通。

  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必须清洁,确保新风不被污染。

  建议关闭空调系统的加湿功能。

  特别提醒: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前,请咨询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物业、空调厂家了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别、供风范围、新风的取风口等情况后方可正确使用。

  卫监督导检查要点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正在对全市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集中空调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查看空调的种类、供风方式以及空调是否正确使用并按规定清洗消毒。

本文标签: 空调  通风系统  新风  公共场所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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