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关于严格落实疫情期间防控措施的通告(3月9日)

热点资讯2022-03-22 18:16:11佚名

兰州关于严格落实疫情期间防控措施的通告(3月9日)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严格落实疫情期间防控措施的通告

  兰疫防办发〔2022〕第56号

  3月6日以来,我市出现了由奥密克戎变异株进化分支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该变异株传播性强、传播速度快、传播过程隐匿、感染症状不典型、防控难度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各项工作,全力以赴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离兰,确需离兰的需凭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如需离开本市须提前向本单位报备。严格限制小区居民参加聚集性活动,落实居民小区出入人员登记、测温验码等措施,持续开展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消毒通风。

  二、麻将馆、洗浴、影院、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密室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要依照属地疫情重点区域与非重点区域划分的防控要求,分级分类实行限制客流、限制时间、限制营业等防控措施,密闭场所人员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并认真落实报备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全市宗教领域实行“双暂停”,即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四、降低及限制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全面停止跨省旅游业务,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五、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民俗、展销促销等群体性活动,有条件的限制游园、庙会、集市等群众性活动。

  六、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强化管控,减少探视慰问等活动。

  七、公共场所(宾馆、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等)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全面开展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引导出入人员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终端扫描“小兰帮办”及进出场所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严格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八、严格执行公共交通工具一班次一消毒、出租车和网约车一乘一消毒等要求,落实开窗通风,司乘人员佩戴口罩、隔座错排载客等各项防护措施。

  九、倡导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十、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请符合接种条件的3岁及以上和完成全程接种疫苗(1针剂或2针剂)6个月以上市民尽快到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朋友从自身做起,为自己和家人健康负责,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理解防控精神、落实防控政策、配合疫情措施,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对身边境外人员、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主动提醒、劝导、报告,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申报个人信息,认真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让我们携起手来,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科学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措施  人员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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