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对外服务的公告
为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现将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对外服务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即日起,进入中心办公场所的办事人员应主动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无异常后再取号办理相关业务;对体温异常者,将劝导先行就医并按规定通知有关部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核酸报告的,中心大厅设置疫情防控应急专窗。
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人才业务接待地点及时间为:
接待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D栋一楼
(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栋一楼
(上海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提倡企业、群众采用电话咨询、网上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办理业务。我们将集中采取纸质材料快递,扫描材料及文档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办理。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长宁虹桥人才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