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管理,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对在涪陵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管理的人员收取相关费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费对象
在涪陵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管理的人员。
二、收费标准
集中隔离酒店原则上按住宿费280元/天/间、餐饮费60元/人/天的标准收取费用。隔离酒店房价高于该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再收取;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收取。
三、收费方式
所有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点时,通过扫描酒店缴费二维码预缴费用,解除集中隔离时统一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
四、费用减免对象
(一)下列四种对象予以费用减免:拥有涪陵户籍的人员;在涪陵辖区工作的人员;在涪陵辖区购房的人员;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二)符合上述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点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由隔离点工作专班交相关部门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五、其他事项
(一)虽符合费用减免条件,但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费用自理:
1、境外来涪返涪人员。
2、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近期有重点地区和时段旅居史、经停史来涪返涪,未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后经排查到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3、违反隔离管理规定导致隔离时间延长的人员。
(二)费用自理项目包括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检测、消毒、医药等相关费用。
(三)被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或以虚假材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1日
以上内容来源于2022年6月1日健康涪陵发布《关于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