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0时起,将以下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2个)
1.白沙镇(1个):滩盘社区4组366、368号。
2.李市镇(1个):龙吟村。
二、后续防控措施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未尽事宜,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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