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进行接续申请,实际工作地和劳动合同上面写的不一致,需要再次到总部盖章《实际工作地证明书》吗?
如果接续申请时的工作单位与首次申请时一致,上传首次申请时的《实际工作地证明书》即可,不用再重新盖章。如果换了工作,则需要提供新的材料。
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属在厦就业的,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属自主创业的,提供在厦的营业执照和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4.申请人实际工作地(指行政区)与所属单位(或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应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载明的实际工作地应详细到行政区和街道(镇),且加盖单位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