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强奸女儿7年,女儿逃出千里之外微博揭露恶行:希望父亲被抓

热点资讯2022-06-06 19:00:55未知

父亲强奸女儿7年,女儿逃出千里之外微博揭露恶行:希望父亲被抓

天底下竟然会有禽兽般的父亲,父亲本是孩子最大的依靠,却没想到这个父亲竟然是自己女儿的噩梦!

父亲是孩子最大的依靠,可安徽省桐城市的男子叶某竟利用父亲的身份,多次对自己两名不满12周岁的女儿实施强奸,甚至被妻子发现也不收敛,最终妻子无法忍受其恶行带着女儿离开,但叶某依然没有放过两个女儿,在家多次实施强奸,最终女儿忍无可忍,在微博将此事公布于众。

此禽兽不如的父亲被按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10年后还不服而提起上诉,法院最终判决让网友们拍手称快。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重现:

2013年已经43岁的男子叶某,因为生活困难,与妻子关系紧张,并且在夫妻性生活方面无法得到满足,在生活和性压抑的双重压力之下,叶某的性心理逐渐发生了变化,开始变得扭曲起来。

但是怎么也想不到,他会把魔爪伸向自己的亲生女儿。

2010年,叶某的大女儿小怡(化名)长得眉清目秀的,因为早熟小怡女性的特征比同龄人都明显,浑身充满着青春活力,而性心理日渐扭曲的叶某一直看在眼里,他开始对女儿的身体有了非分之想。

那一年叶某与妻子李某带着两个女儿在河南省郑州市务工,租住在一处一房一厅的出租屋里,平时两个女儿睡在房间里面,叶某夫妇在客厅支起一张床和沙发将就。

暑假的一天小怡被父亲第一次强奸。

那天妻子李某带着二女儿小朵(化名)外出,家里只有大女儿小怡正在房间里熟睡。

中午回到家的叶某进房间探望,看到大女儿下身穿着一条短裤,上身一件很单薄的内衣躺在床上睡觉,当叶某看到女儿那略显丰满的身子时竟然突发激发起了强烈的欲望,他有了想与女儿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并且这想法异常的强烈,足以让他丧失理智。

叶某走到小怡床前手颤抖地伸向了她的胸前开始把她的上衣慢慢脱了下来,随后又把她的短裤给脱了下来,当女儿赤身裸体地呈现在面前的时候叶某早就血脉偾张不能自已,他快速地把自己脱了个精光疯狂地压到了女儿身上。

这时小怡惊醒,看到父亲趴在自己身上,迷迷糊糊的还不知道父亲要对自己行不轨,她稚嫩地问:“爸爸你怎么趴我身上了。”

叶某看女儿醒了没有半点退意,他半附着身子对女儿说一起玩一个游戏,这时小暖才发现自己浑身赤裸,而父亲也一丝不挂,她惊愕不已,但是还没有等她回过神来,叶某已经突然强行进入了她的体内,小怡不由痛呼,女孩的贞操已经被叶某夺走。

事后叶某半哄半骗,给零花钱她买吃的用的,还可以让她去以前不让去的地方玩,并且威胁她不许告诉妻子李某。

直到2013年的一天,叶某正在对小怡实施强奸被半路回来的妻子叶某撞了个正着,李某气得对他拳打脚踢痛骂他不是人,不是个合格的父亲。

后来叶某落网后李某也证实:

叶某的妻子李某说,2013年6月份的一天早上4时许,当看见叶某强奸小怡时,非常生气,拿起拖鞋便打他。当时叶某向妻女道歉,李某考虑到两个女儿年纪还小,自己又没有经济来源,带着两个孩子走的话怕自己养不活,只好把这件事情隐瞒了下来,就没有选择报警,事情最后不了了之。

事后李某特别提醒大女儿小怡,如果父亲再侵犯她的话,就使劲挠他,咬他,踢他,不要害怕,只要够凶他也不敢怎么样。

随后叶某强奸了小怡多次次,后来小怡按母亲的建议只要父亲叶某想对自己进行侵犯就奋力反抗,果然叶某开始对她有了收敛。


但是小怡没想到父亲还把罪恶的手伸向了妹妹小朵。

2012年小朵只有9岁,那年叶某在河南省郑州市生态园的工地干活,同时临时住在附近工棚中,因为小朵还没有上学就跟着父亲来到工地,也同样是在夏天的一个中午,叶某以同样的方式强行占有了小女儿的身子,小朵当时还小并不是很了解男女之间的事情,事后叶某依然给她零花钱,连哄带骗,用威胁等手段让小朵把事情隐瞒了下来。

但因为小朵胆小,不善言辞,发生这件事情后她一直没声张,被叶某一唬还真不敢告诉李某,她害怕母亲会骂她。

自此以后,叶某不再对大儿女小怡进行性侵犯,而是频繁把性欲发泄到小女儿小朵身上,一直从2012年小朵10岁持续到2019年小朵17岁。

随着一年一年长大,小朵也已经完全意识到自己与父亲这种关系是有悖人伦道德,为人所不齿见不得光的丑事,她开始想着法子躲避叶某的骚扰,但是只要母亲和姐姐不在家,父亲叶某都想找机会与她发生性关系,随着年纪的增长,小朵内心深处的羞耻感越来越强烈,人也慢慢地变成敏感,整个人也变得寡言少语很内处,不善于与人交际说话。

她甚至开始连家都不敢回,回到家里都会想着如同恶狼一样可怕的叶某对自己进行侵害,她经常在梦中都会受到惊吓而哭醒。

叶某每次与她发生性关系都会对她进行言语威胁,只要是她说出去,就连她的姐姐和母亲都一起打,因为害怕家里闹得不和,她也就一直忍受着父亲对自己的性侵犯,一直到了2019年的17岁的时候,她再也无法忍受。

有一回她与姐姐小怡睡在一起,在梦中直接就哭醒了,随后小怡才发现妹妹有自残的行为,她手腕上有用物品划伤过的伤痕,这时朵告诉姐姐小怡,父亲叶某经常会在夜里来摸她的胸部、抠摸她的阴部,但是她却一直不敢说父亲已经强奸自己很多年了,姐姐小怡也不知道妹妹到底有没有被父亲强奸了,但是就在2019年自己还被父亲叶某强奸了最后一次,这时她已经成年,并有了男朋友。

这时的小怡同样是多年被父亲叶某的淫威所压迫而没有奋起反抗,揭露叶某丑恶的面目,因此这时姐妹两只有紧紧地搂抱在一起,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也就在2019年前后这两年,小朵被叶某在安徽省桐城市自己家里趁妻子李某多次外出,对其实施了多次强奸。

就在2019年这一年小朵开始偿试性地向外透露父亲对自己的恶行,她偷偷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在学校最要好的同学王某,王某听了都不敢相信还会发生这种事情,以为小朵是在开玩笑。

同时她又告诉了母亲李某自己自残的事情,在母亲李某的追问下才道出了自己已经被父亲叶某强奸了七年,李某愤怒不已,随即带女儿离开了叶某,但依然没有报案,小朵也不甘心受辱,外出打工躲避父亲。


女儿逃到千里之外,网上揭露恶行。

这期间小朵甚至产生厌世情绪,想过轻生,也就在2019年12月某一天,她又萌生了轻生的念头,但她想在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希望能让父亲坐牢,她不希望父亲还把自己姐姐给害了(其实她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姐姐也已被父亲叶某强奸多次)。

于是她在新浪微博上以网名““勿恋兮”在微博发布博文控诉自己被父亲性侵长达七年之久,希望自己死后父亲能被绳之于法,希望母亲和姐姐能好好活着,当时网友们发现其情绪不对,有轻生念头,于是有泸州市的网民拔打了110报警电话,同时网安大队巡查也同时发现了此案情,

最终民警通过分局技侦帮忙,找到了小朵和其母亲李某,2020年1月3日决定立案侦查,随后在河南省中牟县将叶某抓获。


最终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叶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判决书下来后叶某还不服此判决,他竟然认为自己强奸的是自己女儿,量刑过重了,坚决上诉

被告人叶某上诉,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近日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叶某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且属情节恶劣的情形,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说明如下:

上诉人叶某利用父女之间教养关系,多次性侵两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儿,侵害对象系自己的亲生女儿,其中一名被害人第一次被性侵时尚未满十二周岁,并致其产生轻生念头,其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且属情节恶劣的情形,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那么法院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十年,到底是否量刑过重呢?但很多网友说,这种人枉为人父,把牢底坐穿都不为过,叶某的行径确实恶劣,其影响巨大,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不为过,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刑法》的相关规定: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叶某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有悖社会人伦纲常,并且两个女儿第一次被强奸均不满十二周岁,并且强奸行为持续七年之久,最终导致女儿产生轻生念头,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是量刑适当,并无不妥。


都说“虎毒不食子”,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如此恶魔一般的父亲,竟然连自己的亲手女儿都强行占有,此种恶劣行径带给孩子的心理阴影将是伴随着她的一生的。

但是从本案中我们作为父母的也不得不警醒,我们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应当从小正确引导孩子培养自我防犯意识,遇到不法侵法时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寻求帮助,而不是错误地引导孩子因担忧产生不良影响而隐忍。

就如同一个孩子再调皮,不应当吓唬孩子,再调皮就会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应当让孩子们从小培养此种意识:孩子,如果有谁欺负你,不管他是任何人,都要告诉我们,我们永远做你的保护神。

对于此案,大家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呢?

本文标签: 强奸  性侵  强奸罪  奸淫  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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