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工体杯第十一届业余羽毛球比赛申诉须知:
1、若对运动员报名资料及组别资格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竞赛组提出申诉,公示期满后视为对公布资料无异议。被申诉方应在7天内承担举证责任,逾期不举证或举证材料不符视同申诉有效。确定参赛资格有问题或参赛报名者与上场运动员不符者,将取消其运动员资格并不予退费。
2、申诉时应交纳申诉费每人次500元,组委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胜诉,申诉费退还;败诉,申诉费不予退还。
3、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参赛队员资格的申诉:
第一、应在公示期间,交纳申诉费(每人次500元)并提交详细的申诉和证明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第二、每场比赛前双方队员有权互相检查对方证件。
4、参赛队员在提出申诉未得出结果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罢赛。否则,裁判长可以判罚,以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