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温馨提示
一、入(返)元报备
所有入(返)元人员抵元前24小时要通过“元江报备”微信小程序、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部门)或酒店自主报备,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入(返)元前7天内行程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电话和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入(返)元注意事项
1、对7日内来自高风险区溢出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2、对7日内来自低风险区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区域协查推送和社区网格管理,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期间严禁参加聚餐聚会,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得进入餐馆、酒吧、茶室、KTV、影剧院、游戏厅、网吧、健身房、游泳馆、洗浴场所(SPA、足浴、汗蒸、按摩店等)、美容店(纹身店)、麻将馆等密闭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县或乡镇(街道)指挥部主动服务,指定具备健康监测条件的酒店对此类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管理。
3、除高、低风险区外的入(返)元人员,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落地检”后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前3天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
4、进入旅游景区,入住酒店、宾馆、民宿、客栈、旅社等要扫码并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跨省流动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后要按照属地要求进行“落地检”。我县在高铁站、高速路出口等地设有多个“落地检”核酸采样点。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三、避免聚集
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举办方要审慎评估疫情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提倡婚事延办、丧事简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主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批,获准举办的由主办方负责所有参加人员的测温、查验“两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举办的由承办场所(单位)负责查验,尽量避免涉疫地区人员参加。
四、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广大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主动配合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要配合做好两码查验,主动扫场所码,做到凡进必扫、逢进必检、测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方式: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
0877—6292087
澧江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877—6011577
红河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877—6018778
甘庄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877—6292110
龙潭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7—6340022
曼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7—6095598
洼垤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7—6390022
咪哩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7—6510022
那诺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7—6315009
因远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7—6550022
羊街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7—6310022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0877—601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