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12月5日0时起,恢复西宁市主城区与湟中区(含多巴片区、甘河工业园区)、湟源县、大通县之间的道路通行;恢复西宁市湟中区(含多巴片区、甘河工业园区)、湟源县、大通县相互之间的道路通行;恢复西宁市与各市、州、县之间的道路通行。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所有道路正常通行;各类短中长途客运班车、城乡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基础上正常通行。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域道路上私自设点阻断交通,保证道路交通通行顺畅。
四、道路交通恢复通行后,广大交通参与者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