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失信后信用修复办法落地,意味房贷更加宽松?

热点资讯2023-01-26 09:26:15智慧百科

5月1日新失信后信用修复办法落地,意味房贷更加宽松?



从近日开始,我们便在朋友圈看到了很多朋友发布的一条关于失信后信用修复以及房贷审核放松的消息,那么,消息从何而来,真实度又有多少呢?我们一同来看看。



上文为网传转发内容的文本,还有不少朋友的朋友圈配发了一条链接,我们将链接打开,其内容如下:



这是一条于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发展改革委第58号令,内容非常短,即:《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那么,该试行管理办法的具体的内容,则成为了我们需要研读的内容。



“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 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 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那么,失信行为都包含哪些呢?看了全文,这是我们需要了解的第一个问题。

失信人指的是背约、不守信用的人,行为属于道德范畴规范的,不涉及法律约束。有以下行为的,都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贷款恶意不还款,长期拖欠借款。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违反限制消费令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综上,也就是说,失信行为,并不仅仅是大家理解的片面的一些房贷等的逾期,其实还包含很多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此次试行管理办法中提到了提出申请后即可恢复正常,如上一段中我们所说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或将会成为最直接的受益情况。而大家更为关注的逾期五年体现在征信报告上,并没有明确提出,最终是否能够执行还款后逾期情况不在征信显示,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确认,或者说等待5月1日具体执行后再看。总而言之,便是我们不能片面理解此管理办法的内容,失信行为不仅仅是信用卡和房贷的预期,失信行为公示与征信报告也并不能够一概而论。具体是否能够达到还款后逾期记录不在征信显示,还需再看。

那么我们再看另一个问题,房贷审核是否会放宽?笔者认为与此管理办法的颁布和执行并没有太大关系。房贷的审核还需要以还款能力等直接挂钩,所以关于该管理办法尚且无需过分解读,即便其能够传导出一些信号,但是房贷审核的松紧以及贷款利率、政策等因素的最终影响因素,还将是市场状况、经济情况。


本文标签: 房贷  贷款  征信  失信  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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