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样对象及批次安排
所有在启人员(含外来、暂住人员)。其中,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疫苗接种人员在接种时间满48小时后,自行前往便民采样点补检),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1. 本轮区域核酸检测以“户为单位”,每户至少派一名人员参加核酸检测。
2. 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重点人群在区域核酸检测当日均须参加核酸检测采样。
3. 在校师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师生专场检测(下午13:00至15:00,由教育机构和对接的医疗机构确定具体到校采样时间)。
二、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07:00至11:30(附件1中带*采样点下午14:00至17:00继续采样)。
具体分时段采样时间以区镇、街道通知属地居民为准。
三、采样地点
1. 普通人群。在各区镇街道设置的集中采样点采样,具体以各村居(社区)通知为准。
2. 重点人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区镇街道落实健康监测的重点人群按原渠道进行采样。
3. 黄码人员。到黄码采样点(汇龙镇林洋路505号启东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对面、吕四港镇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南侧院外停车场)采样。
区镇街道设置的采样点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 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所在村居(社区)通知的指定时段,携带核酸采样预登记二维码(注册方式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件,到各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如6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本人曾感染新冠肺炎病毒,请务必主动告知采样工作人员。
2. 出发前半小时尽量避免吸烟、饮酒或大量进食,保持心情舒畅,到达采样点后自觉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体温、扫场所码、查行程卡及健康码,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或其他行动不便人群,可通过绿色通道进行采样。
3.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应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 本次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相关检测结果可在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五、友情提醒
1. 接受核酸检测是广大市民应尽的义务,必须应检尽检,不漏一户,无故应参加而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进行赋黄码处理。
2. 无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人员,如被确定为密接、次密接以及其他经研判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其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的所有隔离费用自行承担。
附件:
1. 启东市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信息表
2. 启东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人员对象
1. 机关事业单位、各村居、志愿者、微网格、卡口值班(含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等群体中从事社区防控一线工作的所有人员;
2. 所有农副产品生产、销售、装卸、运输等全流程所有作业人员及农贸(批)、水产市场、收费站、高速卡口、加油站、服务区所有工作人员;
3. 所有货车驾乘人员、与货物接触人员;
4. 医废转运人员;
5. 商超、宾馆工作人员,餐饮行业所有人员;
6. 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邮政快递人员、外卖配送人员;公共交通驾驶人员;
7. 进口冷链食品和其他进口货物在运输、流通、销售过程中有接触的人员;
8. 直接接触国际邮件快件的驾乘、装卸、消杀和邮政快递行业等从业人员;
9. 从事港口生产、船舶引航、船舶代理、理货、 物料供应、船舶修造、船舶检验、污染物接收等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
10. 移民、海关系统工作人员;
11. 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
12.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13. 景区、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等相关工作人员及景区外来人员;
14. 城市管理人员(含环卫人员等);
15. 零售药店从业人员;
16. 电影院、书店、棋牌室、麻将馆、KTV、游艺厅(室)、网吧、剧院、舞厅、音乐厅、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等场所工作人员;
17. 集中隔离酒店周边50米区域人员、冷链企业周边50米区域人员;
18. 所有流浪、乞讨、拾荒人员;
19. 全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20.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
21. 各类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
22. 港口码头及附近村落的居民;
23. 本次检测前一周内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曾有疫情发生的来(返)启人员;
24. 近一周有外省旅居史的人员;
25. 不仅限于上述几类对象,以行业主管部门、区镇、街道要求为准。
3. 启东市区域核酸检测信息化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