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清区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夏某某,女,居住在双清区宝庆东路汽车美容城对面工商银行家属楼,为外省返乡人员,12月2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2月3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夏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19:39乘坐G6152到达邵阳站;
20:00左右出站在核酸采样点采样,后乘坐的士到大祥区桃花社区朋友家中,未外出。
12月1日
10:05—10:22乘坐的士到双清区宝庆东路福星汽车美容城下车,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日
居家未外出,期间社区上门核酸采样。
如与该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双清区疾控中心(0739—5236874)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双清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邵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双清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邵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双清,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双清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双清5天内(含第5天),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2、新邵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王某某,男,现居住在新邵县巨口铺镇津溪村3组。11月30日从外省返乡,12月2日核酸检测为阳性,12月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孙某某,男,居住在新邵县小塘镇石脚村1组。11月30日从外省返乡,12月2日核酸检测为阳性,12月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唐某某,女,居住在新邵县巨口铺镇津溪村7组,12月1日从外省返乡,12月2日核酸检测为阳性,12月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伍某某1,男,居住在新邵县潭溪镇爽溪村双柱组。12月1日从外省返乡,12月2日核酸检测为阳性,12月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伍某某2,男,居住在新邵县寸石镇太上村11组,12月1日从外省返乡,12月2日核酸检测为阳性,12月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30日
14:12乘坐高铁G6095(05车厢)到达邵阳南站,进行落地检;
14:54 乘坐出租车(湘ED13255)出发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12月1日
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2
11月30日
14:12乘坐高铁G6095(04车厢)到达邵阳南站,进行落地检;
14:30出站后乘坐32路公交车,再转乘邵阳南至五星中巴车(湘EB1203)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12月1日
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3
12月1日
16:16 乘坐高铁G6152(06车厢)到达邵阳南站,进行落地检;
21:00乘坐出租车(湘EX7622)出发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感染者4
12月1日
15:18 乘坐外市至新邵大巴车(湘E98135)到新邵严塘高速口下车,进行落地检;
15:20乘坐私家车(湘ERB080)出发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感染者5
12月1日
19:50 乘坐私家车(湘E8299D)到新邵寸石高速口下高速,进行落地检;
20:10 乘坐私家车(湘E8299D)出发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新邵县疾控中心(0739—366576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新邵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县,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达新邵不满5天者,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3、洞口县新增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龙某某,女,居住在岩山镇南景村大塘组,为外省返乡人员。12月3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刘某某,男,居住在山门镇大毛村双凤组,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2月2日核酸检测阳性,12月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尹某某1,男,居住在山门镇松坡社区山桐路和福家园,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2月2日核酸检测阳性,12月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4:尹某某2,女,居住在山门镇大毛村双凤组,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2月2日核酸检测阳性,12月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5:尹某某3,男,居住在山门镇松柏街幸福小区2栋,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2月3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上述感染者在洞口县的活动风险点位为:
11月28日
山门镇:松坡街幸福小区2栋、水口村井上组
岩山镇:南景村大塘组
11月29日
山门镇:水口村井上组、大毛村双凤组、山门镇中心卫生院、大毛村村委会
岩山镇:南景村大塘组
11月30日
山门镇:大毛村双凤组、山门镇中心卫生院、松坡社区山桐路和福家园、大毛村合塘组
岩山镇:南景村大塘组
12月1日
山门镇:大毛村双凤组、松坡社区山桐路和福家园
竹市镇:南景村大塘组
12月2日
山门镇:大毛村双凤组
岩山镇:南景村大塘组、东田村5组
12月3日
岩山镇:南景村大塘组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洞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洞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入(返)洞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洞,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洞不满5天者,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4、新宁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杨某某,女,居住在马头桥镇金盆村1组,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经流调,上述感染者主要活动风险点位如下:11月29日金都宾馆及旁边的沙县小吃。11月30日家家乐超市一中店,12点-13点(新宁—马头桥)班车,马头桥镇育才中学。12月1日马头桥育才中学。12月2日马头桥镇田家院子马路边核酸采样点。目前,感染者杨某某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我县正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严格遵守“入湘报备”“入新报备”等防疫措施,主动履行防疫义务。5、邵阳县新增8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邵阳县新增8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1:唐某某,男,县内住址:塘渡口镇峡山社区石齐小学旁,11月30日从外省返回邵阳县。12月3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刘某,男,县内住址:塘渡口镇峡山社区富源佳苑,12月1日从外省返乡、直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2月3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曾某某,女,县内住址:谷洲镇六合村12组,系外省返乡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2月1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2月3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刘某某,男,县内住址:谷洲镇湾塘村14组,11月28日从外省返回邵阳县,11月30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2月3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覃某某,男,县内住址:谷洲镇鸟山村9组,11月30日从外省返回邵阳县,12月1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2月3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6:胡某某,男,居住长阳铺镇莲花五金市场,11月29日从外省返回邵阳县。12月3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7、感染者8:李某某1,男,李某某2,男,县内住址:长阳铺镇长新街,12月2日自驾同车从外省返回邵阳县,直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2月3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上述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
上述感染者在邵阳县的活动风险点位为:
11月29日:谷洲镇湾塘村14组
11月30日:湾塘村集镇、长阳铺镇莲花五金市场及附近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邵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县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县,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县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县5天内(含第5天),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12月3日邵阳市全市疫情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