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下发新冠治疗药品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首发报价公示。
截图自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以下为公示全文:
新冠治疗药品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首发报价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2号)要求,现将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首发报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2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实名提出,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单位名义提出需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1.电子邮件:ybjbgs@ybj.beijing.gov.cn
2.信函: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11层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编10007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示意见”字样。
3.传真:010-89152514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