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通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的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进一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自2022年11月21日8时起,利通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高风险区(8个):
利通区金积镇安置楼一期24号楼、安置楼五期21号楼、安置楼六期1号楼,金积镇万胜公寓、金积镇塑编厂家属楼3号楼,金星镇金花园B区7号、8号、9号楼,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利通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