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昆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条件
一、一般企业申报
申报条件: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少裁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稳岗返还: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符合相关规定;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4、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
5、无严重违法、经营异常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事业单位申报
申报条件:
1、在深度贫困地区东川区参保;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符合有关规定;
4、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5、无严重违法、经营异常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
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无重大安全事故。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如有欠费的,补缴欠费。
3、2019年以来出现连续6个月及以上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及以上,且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0%及以上。
4、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僵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