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江某华,女,35岁,现住长安街道长白路。12月1日核酸检测初筛结果为阳性,经复核阳性。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轻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经初步流调,确诊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5日
上午居家
15:00 在麻塘社区站坐1路车至十字街(塞拉唯伊)买面包;
15:40 到临湘市一小接2个孩子放学;
16:20 在九中公交站台坐1路车回家。
11月27日
8:00 从家里(麻塘社区站)出发坐1路车送长子去临湘市一小参加比赛;
10:00 与长子一起步行到九中公交站台搭1路车一起回家;
14:00 从家里(麻塘社区站)出发带2个孩子坐1路车去新华书店看书;
15:30 母子三人步行到人民医院公交站台坐1路车回家,之后无外出。
11月28日
上午居家
15:10 坐1路车到人民医院公交站台下车,在益丰大药房购买药品;
16:15 步行至绿化广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6:20 沿长安河步行至临湘市一小接孩子放学;
16:50 母子三人步行到九中公交站台,搭乘1路车回家,之后无外出。
11月29日
上午居家
15:00 从家步行至政务中心办事;
15:30 在政务中心公交站台乘坐5路车到人民医院站台下车后,步行至临湘市一小接孩子放学;
16:50 母子三人步行到九中公交站台,搭乘1路公交车回家,之后无外出。
11月30日
9:00 坐1路车到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检查,进行抽血及核酸检测;
13:00 步行至医院对面药房(益丰大药房)购买药物后,乘坐1路车回家。
12月1日
经临湘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复核阳性。随即被闭环转运到定点医院。
如与确诊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临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0730-3754813),落实“三不”要求(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临湘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临湘防疫要求。所有来(返)临湘人员应严格落实“入临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临湘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临湘,并在入临湘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3天3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返)临湘人员抵临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活动轨迹公布!临湘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