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酸检测时间
3月23日7时开始。
二、核酸检测范围
和平区全域全体居民(含流动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筛查时间内,请居民朋友在居住地保持原地相对静止,根据街道统一部署和社区的组织安排,到指定地点,及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出具前请严格做好采样后的相对静止,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
(二)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如有需要,此公告可作为请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