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防灾警报试鸣公告
为纪念丽江市1996年“2·3”大地震,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识别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能力,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2023年2月3日10:00—10:02。
二、警报试鸣范围丽江市主城区,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城区。
三、警报试鸣信号防灾警报:10:00—10:02,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时间为2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部门)、全体市民、广大游客和过往人员相互转告,在防灾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