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指南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流程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主要有三个步骤:
(一)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前,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
(二)医保经办机构将登记信息上传到国家异地结算平台。
(三)参保人本人持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现场结算。
* 就医备案手续办理流程
就医备案手续办理流程如下,各地略有不同:
1、填写《异地备案表》;
2、本人持二代社保卡(已在银行激活),在医保经办机构做卡信息确认;
3、驻外工作的,需单位提供《异地备案花名册》;
4、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的相关证明;
5、跨省转诊转院的,由本人或其家属填报转诊转院申请表,经具备转外资质的医院签字确认后,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 就医备案手续办理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的;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超过3个月以上的;
4、异地转诊人员:参保人因疾病诊疗需要且受本市医疗条件限制,需转往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5、其他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人员。
如果参保地已完成全省联网,既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就医、购药,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直接刷社保卡结算。
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信息如何变更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信息变更包括:
(一)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二)异地就医人员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止等,参保地经办机构必须及时办理。
三、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政策如何执行?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政策执行是:
(一)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是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暂时还不能跨省直接结算。
(二)住院费用结算,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标准),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
四、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如何办理?
在云南省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金融社保卡。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参保人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申领,发放的金融社保卡印刷有个人照片;16周岁以下的参保人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发放的金融社保卡不印刷个人照片。
领卡时,16周岁以上参保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16周岁以下参保人员由监护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户口册及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代为领取。
五、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怎样补办?
金融社保卡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避免个人权益和账户资金受到侵害。金融社保卡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
临时挂失:金融功能临时挂失可拨打开户银行服务电话挂失;人社功能临时挂失可拨打12333或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挂失。临时挂失人社功能有效时间是15天,超过有效时限将自动解除挂失,银行功能遵循银行管理规定。
正式挂失: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挂失时同时挂失银行和人社两部分功能,挂失后即在银行柜面缴费补办社会保障卡,并在约定的时间到办理挂失的银行服务网点领取补办的社会保障卡,补卡需缴纳制卡工本费,缴费按发改委核定标准收费,补办费缴纳后不能退还。
卡片激活:新领取的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功能处于未激活状态,持卡人须在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网点进行激活才能使用金融功能。
六、目前哪些省份接入了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98%以上的地市已接入该系统,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8468家。登陆全国社会保险网http://si.12333.gov.cn,可实时查询将前往就医的省、市、区和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已开通全国联网结算。
七、咨询电话
参保人也可以拨打云南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