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李茂佳 实习生 马浩嘉
“重庆农妇售卖150碗自制粉蒸肉被判十倍赔偿案件”有了新进展。6月10日下午2点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农妇王云(化名)提交的再审申请进行了询问、听证,整个过程持续近三个半小时,双方均由其代理律师出席进行答辩。
询问、听证是法院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的一个审查程序,意味着法院受理了再审申请,但是否会启动再审,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结合相关调查核实情况来决定。
下午2点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准时开始了案件再审的询问、听证。
在法院大门口,封面新闻记者见到了王云夫妇,两人正坐在门口的石阶上,脸上挂着愁容。他们说,夫妻俩专程从忠县赶到重庆主城,但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没能亲身进入法院参与听证,“有些遗憾,只能由律师代理参与”。
被申请人邵某也未现身重庆市高院,他委托了两位律师到场。
听证结束后,王云的两位代理律师向封面新闻表示:“整个过程进行得比较顺利,案件关注的几大焦点问题我们都已经全面掌握了,对方询问的问题我们也都做了充足的准备,我们有信心该案件能够成功启动再审。”
申请人王云听完律师的话后也表示:“我有信心法院会启动再审,相信法院会给我一个公平正义的判决。”
被申请人邵某则通过电话向封面新闻说:“我没参与听证,我花钱请了比我更专业的律师,我觉得由他们去处理比我更好,有其他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的律师。”
邵某的代理律师表示:“询问、听证进行得很顺利,‘是否为预包装食品’争议较大。”
王云制作销售的食品。
申请人:有信心法院会启动再审
听证整个过程持续了近三个半小时,双方代理律师围绕“毛妈妈经营部是食品生产企业还是小作坊”“毛妈妈经营部售卖的食品到底是散装食品还是预包装食品”“毛妈妈经营部能否进行网络销售”以及“毛妈妈经营部食品的标签要求”等核心问题展开举证和辩论。
双方代理律师都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并进行了细致的举证、质证,还向法院提交了新的证据。
王云的两位代理律师在重庆市高院外合影。
听证结束后,王云的两位代理律师——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玉成和徐斌,均向封面新闻表示:“案件关注的几大焦点问题我们都已经全面掌握了,对方询问的问题我们也都做了充足的准备,我们有信心该案件能够成功启动再审。”
林玉成律师和徐斌律师认为,判断“毛妈妈经营部是食品生产企业还是小作坊”有两个条件,一是看许可证照,二是看实际的生产加工条件。
“毛妈妈经营部是小作坊而非食品生产企业,因为它已经取得了相关小作坊登记证,并且主要系柴火灶制作,工作人员主要是自身家庭人员,加工场所的条件远远达不到食品生产企业的条件。”两位律师说。
而“毛妈妈经营部”之所以登记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两位律师表示,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市场管理规范、取得经营实体的需要;另一方面,入驻网络销售平台也必须取得企业主体资格,“但这并不影响‘毛妈妈经营部’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主体性质。”
两位律师进一步解释,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销售的食品有无标签,并非强制性规定。
此前,王云社交账号展示情况。
那么,王云是否尽到标签标识信息的告知义务?证据材料显示,王云先后于2021年7月8日、12日、15日多次向邵某发送“收到烧白、粉蒸肉、回锅肉,如果没有及时吃的话,请放在急冻室,如果马上吃的话,请蒸20分钟”等相关提示。
“这些足以证明王云已采取‘适当方式’告知被申请人贮存条件、保存方式、如何食用等信息,已充分履行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法定标识义务。”代理律师徐斌表示。
他认为,未张贴标签,并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依据,“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毛妈妈经营部,已通过直播公示、微信聊天、录制视频等适当方式,履行了相关法定标识义务。”
徐斌律师表示,听证过程中双方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是“毛妈妈经营部售卖的食品到底是散装食品还是预包装食品”。他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粉蒸肉等熟食系散装食品,而并非预包装食品。同时,在原一审、二审程序中,两级法院均认定,案涉熟食为散装食品,抽真空的行为主要目的是对销售、运输和贮存的保护,并非预包装,故无需适用关于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规定。
王云的两位代理律师均认为,本案不应适用“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原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撤销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并依法改判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云接受封面新闻采访画面。
王云听代理律师讲述完整个过程后表示:“我有信心法院会启动再审,我相信法院会给我一个公平正义的判决。我有这份底气,是因为我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都是我们一家人费心费力,用心每一道工序做出来的产品,既然产品没有问题,那么何来畏惧,何来妥协?这场官司我一定会坚持到底!”
王云承认因为案子,给生意带来了一些影响,但就当作“沉淀自己,让自己可以静下心来研究农村美食,希望把这些美食做得更好”。王云还说:“我想把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这份手艺继续传承下去,让更多远在他乡的人们能够吃到正宗的家乡味。”
“我坚持打这场官司,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我的产品过硬,经得起任何检验,我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其次,我明白农村人创业有多么艰辛,他们很多人都吃过哑巴亏,但最终选择了妥协,我想为千千万万返乡创业的农民打一场官司,希望能为他们树立一个标杆。”王云说。
被申请人邵某:有问题直接联系律师
6月10日晚,封面新闻记者致电被申请人邵某,他说:“我花钱请了比我更专业的律师,我觉得由他们去处理比我更好,有其他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的律师。”
11日早上,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邵某的两位代理律师——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和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裴杰律师。杜鹏律师表示:“本次询问、听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诉讼当事人双方都充分的举证、质证、答辩、辩论,整体进行得很顺利。”
关于双方争议较大的“熟食是否为预包装食品”问题,裴杰律师表示,王云在销售粉蒸肉、烧白、回锅肉时采用了预先包装,用一碗一份的形式按个进行售卖,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他认为,王云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强制性要求,粘贴标签、标示。
“即使按照王云陈述的其生产的食品属于散装食品,也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粘贴标签、标示。“裴杰律师说,标签、标示是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标签、标示的产品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两位代理律师均表示:“对于法院如何审理案件,我们尊重法院的裁决,我们相信法院会公正裁决。”
“本案一个重大意义在于让之前生产销售不规范的食品经营者了解到,法律为确保食品安全规定了如此严厉的惩罚措施,从而促使食品经营者更注重从每一个细节来规范生产、销售行为,同时通过个案普法使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时也更注重细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两位代理律师如是表示。
据了解,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并结合相关的调查核实情况,最终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依据相关程序规定,再审案件立案审查后,三个月内法院将会作出裁定。
案件回溯:
销售自制熟肉被诉“三无产品”
两审均败诉并作10倍赔偿
这起“卖150碗熟肉‘三无产品’被罚案”,要从2021年底的一天说起。那天,王云收到忠县法院的传票。一名姓邵的顾客将她和她的土特产经营部起诉了,要求退还4499.16元货款,并赔偿10倍货款,也就是44991.6元。
王云介绍,她和丈夫之前在外打工,婆婆在家经常会做泡菜、粉蒸肉等当地特色食品。2017年以来,她先后注册登记了营业执照、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丈夫一起回家帮婆婆扩大生产,她通过自己的短视频账号进行销售。
2019年,邵某看到王云发布的视频,联系购买了一批泡菜。2021年7月份,邵某又向王云一次性订购了粉蒸肉、咸菜回锅肉等150份扣碗类产品,累计4499.16元。
之后,邵某将收货过程进行全程录像。8月份,邵某以“这些东西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地址、保质期等产品信息,是三无产品”为由,起诉王云,要求退还近4500元货款,且按货款的10倍金额予以赔偿,共计约5万元。
2021年底,一审判决王云退回邵某4499.16元货款,并支付邵某10倍赔偿共计44991.6元。
王云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上诉。4月21日,王云收到二审判决,依然败诉。判决书显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退还原告邵某货款 4499.16元并赔偿原告44991.6元。
4月22日晚,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
4月22日下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院派员前往王云居住地,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告知其如对二审判决不服,可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4月29日,王云将相关材料提交给重庆市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