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打人事件9人全部落网,陈某志公司已被吊销,罗翔发声!)
河北唐山多名男子围殴女子一事再有进展。
今天(6月11日)下午14时26分,唐山市路北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续报称,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在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
至此,该案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最后1人在江苏盐城落网
6月11日下午1点左右,唐山打人事件最后1名嫌疑人沈某俊在江苏盐城落网。唐山警方发布通报称,在江苏警方协助下,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据现代快报消息,记者了解到,这4名嫌疑人10日晚在山东东营出现时,就落入警方视线。嫌疑人继续驾车逃往江苏方向,江苏警方立即布控。11日凌晨,嫌疑车辆进入盐城九龙口服务区,发现有警方布控,嫌疑人悄悄把车停到加油站旁,弃车逃走。警方发现车辆后,里面有2部手机和少量衣服。警方立即在周边展开搜捕。
嫌疑人逃走时遗弃的车辆
至当天5点半左右,2人落网,6点多,第三人落网。当地调集数百名增援警力在九龙口服务区附近进行搜捕,同时也发动村民,有发现陌生人立即报警。当天下午1点左右,最后一名嫌疑人在盐城九龙口镇落网。
另据新京报,4名外省籍嫌疑人逃至江苏盐城建湖县,在盐洛高速九龙口服务区弃车而逃。梁泽村村干部称,有1人在服务区内被抓,另外3人跑下服务区,其中有2人谎称是来钓鱼的,被村干部识破后报警被抓,最后一名嫌疑人于13时许在该村附近落网。
涉案者中至少1人有前科
6月11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针对此事,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的涉案施暴者中,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唐山市正进行常态化扫黑除恶,“一露头就打狠打掉它”。
另据青岛广电·点时新闻报道,有当地市民曝出,施暴男子为当地水产养殖老板陈某志。
据企查查APP显示,陈某志于2020年因不当得利纠纷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34281元,后因全部未履行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此外,陈某志2018年两度被法院强制执行并限制高消费,关联案件均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企查查信息显示,陈某志共关联唐山韵弘水产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异域风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其中担任唐山韵弘水产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该公司连续两年被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后因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被吊销营业执照。
据红星新闻报道,6月11日,记者拨打公开信息上显示的陈某志电话,其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记者也查到了上述被吊销执照的信息。
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唐山警方以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为案由,对嫌疑人实施抓捕。
孙志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根据现场视频,打人者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公安机关查明该等犯罪嫌疑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孙志峰续称。
从唐山警方通报可知,此次烧烤店打人事件,共有四名女子受伤,其中两名女子在医院接受治疗。
孙志峰表示,如果受伤女子的伤势被鉴定为轻伤以上,则犯罪嫌疑人同一行为还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果经鉴定为重伤,故意伤害罪最高刑期为十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需要看公安机关及司法机关最终查证事实进行判断。”孙志峰解释,比如,受伤女子经过鉴定为重伤,但未查出嫌疑人存在寻衅滋事其他加重情节的,可能会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
至于具体量刑,法院除考虑以上法定情节外,还要考虑犯罪手段恶劣程度、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前科、有无自首立功等因素。
根据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目前抓获的涉案施暴者,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
从《刑法》来看,前科是指曾被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根据规定,犯新罪后如果前科构成累犯,对量刑产生影响。累犯时要从重从严处罚。
罗翔:没有愤怒就没有正义
6月10日,河北省唐山市某烧烤店多名男子骚扰殴打女生事件引发关注,多条相关话题“爆”上微博热搜。
据唐山警方通报,初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陈某志进入烧烤店内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陈某志同行用餐人员刘某等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目前,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被警方抓获归案。
11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就此事发文:
有人说看到这种新闻应该冷静冷静再冷静,不要情绪激动。不过,我觉得这种超越性的思维可能不是温血动物所应该具备的情感。如果对于邪恶只有冷漠,而没有愤怒,那么正义也就是失去了感性的基础。
我们为什么对此类案件愤怒,因为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同情他人就是同情自己。我们希望法律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不至于成为下一个热点事件的被害人,被人伤害与侮辱。因此,法律一定要捍卫人的尊严,倡导对人的尊重,任何物化践踏人格尊严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谴责。
作为法律人,我们往往对我们的专业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法律能做的其实不多,更重要是人们的道德自律。我们能否有羞恶之心时常审视我们的内心。
人的内心充满着无数的张三。因此,每一个热点案件都应该让我们自省:我们能否真正地尊重他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性别、年龄,每一个人都拥有平等的人格尊严,这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无论如何,人都不应被奴役与凌辱。
道德终究是一种自律,但这种自律也许比法律的他律更重要。
本文综合自:新京报、中国新闻社、央视新闻、南方都市报、时代周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