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持开展核酸检测常态化筛查监测,市民核酸检测频次由每两天一次调整为每三天一次。具体请根据所在镇(街道)安排,按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如有出行需要,市民可在便民采样点进行“愿检尽检”。
2. 市民进入单位、小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时,核酸检测阴性凭证由48小时调整为72小时(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出入时应当配合查验“苏康码”或主动扫 “场所码”。
3. 全市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舞蹈房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影剧院、网吧、KTV、歌舞厅、游戏游艺厅、密室逃脱等娱乐场所,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采耳店、保健按摩店等经营性服务场所,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线下培训机构、托育机构等场所,在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必要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可全面放开经营。麻将馆、棋牌室继续关闭。
4. 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5. 全体市民要严格履行自我管理义务,自觉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按要求参与所在镇(街道)核酸检测,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防疫要求将随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