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陈继志被抓时仍是逃犯?廊坊广阳刑警:专案组正调查

热点资讯2022-06-14 10:20:35未知

唐山陈继志被抓时仍是逃犯?廊坊广阳刑警:专案组正调查

记者张国桐


资料图

唐山打人事件中多名嫌犯有前科,其中主嫌犯陈继志涉及2015年的一起刑事案件,涉嫌“刑拘在逃”。此次陈继志被抓时,是否仍是逃犯?6月14日上午,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刑警表示,专案组正在调查中。

根据唐山警方发出的相关通报显示,打人案件中,主犯为陈继志和刘某。

记者检索发现,在一个名为“路北巡控”的美篇账号上,曾在2019年7月发布过标题为“110那些事——光明里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网上逃犯”的文章。在该文章提及了一起发生在2015年12月13日的案件,该案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名为刘某和陈继志。

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5年12月12日18时许,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身份尚未查清),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被告人刘某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额顶部跨发际瘢痕按“系数相加”办法计算后所得数值大于1。后被告人刘某等人将其强行带上车牌号为×××的黑色帕萨特离开,将被害人商某带到陈继志(刑拘在逃)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至次日12时许,被害人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经鉴定,被害人商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2018年3月2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4月27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批准逮捕。之后,2018年12月20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认定刘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

事后,刘某提起上诉,2019年3月11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2015年的这起故意伤害案中,两份判决书中均提到陈继志,并且标注“刑拘在逃”。

所谓的刑拘在逃是指公安机关经查证针对犯罪嫌疑人所犯有的罪行已经下达《刑事拘留证》,但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刑事责任而潜逃,公安机关对于这种人员通常会进行网上追逃。

如此一来,2019年3月11日终审判决时,陈继志依旧处于刑拘在逃。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输入陈继志以及唐山之后,发现自2019年3月11日终审判决后,并不存在对陈继志的刑事诉讼。

难道2019年3月11日之后,陈继志的“逃犯”之名被撤销?又或者是2019年3月11日至今,逃犯陈继志就未被公安机关抓获?

如果逃犯陈继志一直未被抓获的话,那么,此次唐山打人案件,警方抓获陈继志时,他不仅是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还是一名在逃逃犯?

对此,6月14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刑警大队,值班民警告诉记者,这个案件是归该刑警大队管,专案组正在调查具体情况,随着该案件的调查,相关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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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者陈继志被警方带走 妻子:网友啥也不知道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石伟

6月12日,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唐山打人事件中的陈继志等9人执行逮捕。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唐山有一名名为“陈继志”的男子有多次犯罪前科,涉及非法拘禁案(刑拘在逃)、交通肇事逃逸案,还两次因借贷纠纷、不当得利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警方在此前通报中未明确两个“陈继志”是否为同一人。

封面新闻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中“陈继志”的名字、出生年月、家庭住址,以及实地采访妻子信息对比,发现两人为同一人。

6月12日晚间,陈继志妻子兰某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回应了打人事件及网传陈继志的犯罪前科情况。兰某表示,网传的涉案涉黑情况都不属实,“网友什么都不知道。等着看通报吧。”


官方通报

累犯“陈继志”与打人者为同一人?

其妻:网友啥也不知道,等着看通报吧

陈继志所住的小区位于唐山市区一处商圈附近,距离他曾经营的“豆捞坊”较近。这里与一座大型商场隔着马路相望,距涉案的烧烤店只有3公里左右。烧烤店位于小区与机场路派出所直线的中间位置。

小区外的十字路口将附近区域分割成四个地块。附近房产中介的挂牌信息显示,陈继志所住的小区建筑年限已近20年,目前房屋均价14000余元,比马路东边的小区高出5000余元,但比马路南边更靠近商场的小区低1000余元。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某银行唐山分行曾在2019年起诉陈继志夫妻,要求偿还该小区房屋的购房贷款及利息共49.7万元。

同年10月,法院判定陈氏夫妇限期支付上述款项。在判决书中,陈继志的妻子表示两人分居很久,房屋是两人贷款购买的,但由陈的父母居住,她不在此居住。她本人表示不想要房产也不想还贷款,但如果到时因此上了黑名单,对孩子会有影响。

在裁判文书网资料中,“陈继志”曾涉及2015年12月的非法拘禁案(当时为刑拘在逃)、2017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2018年至2020年先后因民间借贷纠纷和不当得利,两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封面新闻记者发现,这些案件中“陈继志”的名字、出生年月日,与上述购房款案件中的“陈继志”信息相同。而购房款案中提到的陈氏夫妇所购住房,正是记者探访时发现的实际居住地。

6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有居民介绍,陈继志是6月10日从小区的家中被警方带走的。随后,记者在房屋外偶遇其妻子兰某及其他家人外出。

兰某对记者并未表现出抗拒,但对记者的采访表示“不知道,没空,现在老人要去医院”。兰某告诉记者,所有的情况家里都不清楚,陈继志被带走前没有讲打人的事,被带走后家人没有机会和他见面,“我们比你们还着急,也想知道咋回事。网上传的那些(涉黑、案件)都不属实。”

下电梯期间,兰某询问记者从哪里来,并称记者一看就不是本地人,之后留下了记者的名片,表示有需要会拨打记者电话。“事情这么严重,你认为他们(网友)能知道啥,他们(网友)啥也不知道。就等着看通报吧。”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知情人称陈某志曾坐庄组织赌球

有人在他落网后放言“宴请宾客庆祝”

据公开信息查询,“陈继志”曾作为被执行人在7起民事执行案件中出现,案件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不当得利纠纷。

陈继志曾两次与一名叫刘涛的男子出现在不同的案子中(网传刘涛即警方通报中的“刘某”,警方未通报其全名)。

其中,2015年12月,刘涛曾伙同他人以追讨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殴打,导致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

之后,刘涛等人将商某强行带上一辆黑色帕萨特离开,带到陈继志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次日12时许,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前后被拘禁十余个小时。经鉴定,商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3年后,路北区法院判决刘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刘涛不服判决上诉,被唐山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书提到陈继志时,注明其为“刑拘在逃”。

2017年,陈继志将自己的车辆借给无驾驶证的刘涛,刘涛驾车撞坏8辆车辆后逃逸。判决书中,交警认定刘涛负事故全部责任,而陈继志表示自愿承担应由刘涛承担的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陈继志未能履行民事赔偿。据判决书显示,陈继志事后认为车辆费用评估价格过高、车辆在存车场停放时间计算错误等,对其中两位车主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或发回重审。其中一起上诉被法院驳回,另一起上诉则因陈继志未出庭被判定为撤诉。

记者在裁判文书网还看到,陈继志因未履行其中一起赔偿的执行义务被限制高消费;他还曾被另一司机申请强制执行,因其名下无财产执行而终结执行。

唐山一名与陈继志合作过的人士介绍,陈继志转让其名下火锅店时,曾遗留了一批会员卡未清算,导致顾客找到新接手的老板扯皮。

“他近几年在做赌球,自己坐庄组织当地人参与,上一届世界杯期间赚了不少钱。2014年,唐海县有两个人被他带到澳门赌博,两个人回来说被坑了80万。这次听说他落网,他们放出话来,说要宴请宾客庆祝。”

此次打人事件中与陈继志共同落网的还有一名名为“陈某亮”的男子。据裁判文书网信息,陈某亮在2019年曾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监狱方建议减刑6个月。2020年12月,江苏常州市中院裁定,将“陈某亮”的刑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涉事餐馆已关门

探访陈继志经营过的公司店铺

附近店员称“视频中他与平时表现不同”

多家媒体报道称,陈继志曾参与经营过两家公司。其中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注册资本300万,陈继志持股30%,担任监事。据天眼查显示,陈继志在2018年出资90万元。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此时陈继志已因借贷纠纷、机动车肇事案等原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另一家为水产公司注册资金50万,陈继志担任法定代表人,持股100%。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于2021年3月被吊销执照。

另外,2021年7月之前,陈继志曾经营一家火锅店,后转手他人,新店主曾因打人事件被网友网暴导致关店。

火锅店附近商铺的工作人员介绍,陈继志经营火锅店期间未见异常,没见过他在打人视频中那样暴力猖狂。一位与陈继志有交集的餐馆老板表示,网友得知陈继志开有水产公司,猜测他在水产行业是不是有霸王行为,“传言他是不是有垄断美食街水产进货、销售啥的。据我所知没有这个情况,我们水产进货比较自由。”

封面新闻记者探访其参与经营的两家公司时,工作人员表示未见过陈继志,对他的情况不了解。

本文标签: 陈继志  商某  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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