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安排:
此次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所需资金从各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累计结余中列支。
发放渠道:
银行社会化渠道
具体详情:
1月10日,省民政厅、财政厅下发《关于在2023年“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按照特困供养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每人2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的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预计此次将发放补贴资金0.8亿元,惠及全省36.66万城乡困难群众。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连续十二年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累计发放资金19.18亿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671.6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越冬、安心过节,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