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山区揽才9条发布

热点资讯2023-01-19 13:26:03智慧百科

大连中山区揽才9条发布

  总部企业人才扶持政策

  对中山区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不超过个人税前薪金收入 3% 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对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人才购房的,按总购房款 5% 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 25 万元,每个企业每年1个名额。

  咨询方式: 区发改局 0411-82565713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政策

  对中山区列入市“带土移植”支持的项目,列入“揭榜挂帅”科技攻关的项目或列入重点研发项目、重大专项的项目,以及落户辖区的成果转化项目,按市级补助额度 50%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咨询方式:区科工信局 0411-82565735

  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政策

  对中山区新获批国家及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端创新平台的单位,按市级补助额度50%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对中山区新获批的国家及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补贴。对中山区新获批国家及省、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 30 万元、10万元、5 万元补贴。以上奖励同一年度采取就高原则,不同年度采取差额补贴。

  咨询方式:区科工信局 0411-82565735

  重点企业高管人员奖励政策

  对中山区确定的年度“重点企业”高管人员按不超过个人税前薪金收入 3% 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咨询方式: 区科工信局 0411-82565735

  教育人才引培政策

  对中山区新引进的、在一线教学岗位教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按市级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 1 :1 按月给予 3 年配套补贴对新引进的名师、名校长,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补贴,分 5年等额发放。我区新培育的国家级、省级名师、名校长按区级新引进补助额度 20% 的标准给予补贴。

  咨询方式: 区教育局 0411-82318103

  服装设计人才支持政策

  对高端服装设计人才当年在中山区首次新设立个人工作室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 3% 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万元,首次新注册企业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 3% 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辖区服装企业、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上作为官方活动之一单独发布新作品的,按发布活动产生的场地租金费用 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咨询方式:区科工信局 0411-82565782

  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在中山区内购买 100m以上首次交易住宅(含土地使用期限为 70年的公寓)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 8 万元、6 万元购房补贴;毕业5 年内在中山区内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一次性分别给予 6 万元、5 万元、4 万元购房补贴。购买 100 m以下首次交易住宅(含土地使用期限为 70年的公寓)的按 100m以上标准的75% 给予补贴。购买首次交易公寓(土地使用期限为 40年的)的,按100m以上住宅类补贴标准的50% 给予补贴。

  咨询方式: 区住建局 0411-62885316

  人才公寓保障政策

  中山区新自主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免租金入住区人才公寓,其他人才入住区人才公寓享受大户型公寓1500元/月、小户型公寓1000元/月优惠价格。入住经认定的区级社会化人才公寓的,视各公寓市场租赁价格享受相应额度优惠。

  咨询方式:区人社局 0411-82565616

  推行人才事项一窗通办”服务

  设立人才综合服务专窗,集成人才政策咨询线上业务帮办、线下业务受理等人才服务事项健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拨办理、窗口集中反馈”工作机制,实现人才事项一窗受理窗通办。

  咨询方式:人才专窗 0411-82745255

本文标签: 万元  人才  不超过  标准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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