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法》(内人社发[2019]49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成为目前全国78所研培高校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承担该项目的高校。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11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
二、引进计划
本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78名,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附表)。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1981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职称的或具有国内一流高校与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7.2022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9.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10.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内蒙古自治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内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2.现役军人;
3.2022年7月31日前未能出站的博士后人员;
4.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引进人员不得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中涉及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职业素质、专业能力评议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陆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6日9:00-2022年6月22日17:00。
3.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引进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选择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等。2022年博士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提供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复审及职业素质、专业能力评议
1.我校于2022年6月17日开始,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2年6月22日18:00结束。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在报名系统中反馈理由。
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及职业素质、专业能力评议具体事宜。
2.引进岗位所属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工作人员按公布的各项条件对相关信息和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由学院党组织通过面谈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思想意识、道德行为、政治态度、法纪素养、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评议,由专家组通过面谈及学术报告等形式对通过职业素质评议人员的专业能力与学术水平进行评议。此项工作于2022年6月26日前完成。
评议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由面试专家组对面试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分。
(二)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要求,由各学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工作于2022年6月29日前完成。
(四)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成绩由面试专家组在面试现场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学校按照每个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我校组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对通过上述各引进环节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
1.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2.人事档案审查。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公示与录用
(一)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三)2022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以发证时间为准)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引进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情形,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拟引进人员在本次引进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录用或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新录用的,不予引进。
(六)拟引进人员在办理引进审批手续后放弃引进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拟引进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我校与引进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中与引进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以及来源于非高校教师的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按上级现行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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