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京城四少”之一的汪小菲,居然也在唐山吃过亏。
继唐山打人事件被曝光后掀起实名举报潮,一些普通百姓、外地投资人、当地老板等纷纷站出来实名举报自己曾经的遭遇。有网友发现,第一个“实名举报”唐山黑恶势力的竟是汪小菲。
在唐山投资过亿,房产证10年没办下来
去年10月14日,汪小菲发了一条微博,“十年前我在唐山买了一个八千多平米的楼,开了唐山第一家俏江南。投资过亿,拉动消费,解决一部分的就业。结果开发商以各种理由十几年以来不给办房产证,办房产证儿就这么难吗?后来我才知道,唐山城投房地产有限公司抵押了我在唐山的土地房产,谋求其自身的贷款。相当于你买了房,开发商不给你办证儿,还拿你的房地做抵押。”
次日,汪小菲通过助理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唐山城投不仅瞒着我们,也没有将房产真实情况告知进行抵押贷款的银行,实际上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对此,我们只得诉诸法律。”
12月初,汪小菲发文称,“不出我所料,对方上诉到河北高院,居然驳回了我们的一审判决。这是非常罕见的!唐山城投的规模和实力要比我们大得多啊。”
随后不久,汪小菲深夜愤怒发文,表示“我就不相信没有法律了,下周公布判决书,还有对方律师顾问的名字”。随后秒删贴。
法院一审查明:案涉房屋被开发商抵押
今年1月10日,法院公开了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和唐山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汪小菲提到的“开发商拖欠房产证10余年”案一审判决是在2021年4月22日。俏江南购买唐山城投开发的南湖美食广场D4-1-D4楼,房款为6966余万元,实测套内建筑面积8429.03平方米,单价8265.2元/平方米,双方于2011年9月25日签订合同。
2013年2月,俏江南履行完全部付款义务后,委托唐山城投办理产权证,但对方一直不予办理,2020年8月,俏江南向唐山城投发函解除购房合同,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唐山市中院审理查明,俏江南与唐山城投公司于2011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自2013年9月23日起案涉房屋土地使用权持续处于被告城投公司所设定的抵押状态,原告客观上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并取得所有权。
一审获赔8400余万,二审被推翻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被告唐山城投返还原告俏江南公司购房款约6966.76万元,并赔偿原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滞纳金共计约101.74万元;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已付购房款的0.2倍)约1408.01万元。
唐山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2日,由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唐山市城市建设公司则由唐山市政府出资成立,2008年底,唐山市政府对公司变更注册,公司注册资本18.6亿元,截至2009年11月,公司总资产206.8亿元,净资产74.6亿元,成为唐山市属国有资本运营机构之一。
天眼查显示,该案二审于2021年9月27日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目前官方还没有公布结果。
不过最近有网传的微博评论截图显示,汪小菲疑似回应了二审结果,称被推翻了,还发了一串捂脸哭的表情。
在微博相关话题里,也有网友评论表示,“汪小菲说自己二审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