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航空即日起为涉及呼和浩特进出港旅客免费办理退改服务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为旅客提供便利,体现民航真情服务,根据呼和浩特最新防疫政策,海航航空旗下天津航空下发专项退改规定。对于已购满足以下条件的天津航空涉及呼和浩特进出港国内航班机票的旅客可享受免费退改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
在2022年2月16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2年2月16日(含)至2022年3月8日(含)的国内客票。
适用航班
(1)由天津航空实际承运的涉及呼和浩特进出港国内航班(含经停呼和浩特航班)和天津航空为市场方的涉及呼和浩特进出港代码共享航班(含经停呼和浩特航班)。
(2)呼和浩特进出港航班,如不符合【1、适用范围】,但旅客可提供在2022年2月16日(含)之前购买的,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呼和浩特,且可以提供本人旅行(或入住)日期为 2022年2月16日(含)至2022年3月8日(含)期间涉及呼和浩特的下列材料之一:包含但不限于与GS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等地面交通运输凭证、呼和浩特的酒店预订单;
(3)非呼和浩特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在2022年2月16日(含)之前购买的,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呼和浩特,且可以提供本人旅行(或入住)日期为 2022年2月16日(含)至2022年3月8日(含)期间涉及呼和浩特的下列材料之一:包含但不限于与GS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等地面交通运输凭证、呼和浩特的酒店预订单;
(4) 非呼和浩特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因呼和浩特疫情隔离证明材料(疫情隔离证明材料应由防疫部门、公安机关、派出所、街道办等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拒载证明(当地机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疫情拒载证明);
(2)-(4)项,旅客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材料可以是原件、扫描件、照片、截图。
适用票证
826国内票证以及使用非826票证互售的GS国内航班客票。
退改规定
(1)机票有效期内退票:
①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旅客凭相关证明材料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②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天航官网、微信、APP渠道购买客票的旅客,请提交材料至天航市场客服 thsckf@tianjin-air.com,同时备注旅客姓名以及需要办理的客票信息以便客服尽快处理。
(2)机票有效期内变更航班:
①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旅客凭相关证明材料,首次变更至2022年3月26日(含)之前的同航司、同航线航班,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免收变更费;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
②旅客提出变更申请:
a.天航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所销售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
b.官网、代理人所销售的客票,可至天航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办理。
③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3)机票有效期内签转:按原机票使用条件办理。
(4)已提交完退票申请、完成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5)同一或连续票号的均为天航实际承运的联程航班,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其他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天津航空温馨提示广大旅客,客服热线可能出现繁忙,若您的航班发生调整,建议您优先选择天津航空官网、天津航空APP、官方微信等渠道自助办理客票退改,节省您的宝贵时间,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