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
根据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12月1日起市政务服务大厅恢复线下部分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继续倡导非必要不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行业业务专网或下载“冀时办”APP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途径和业务咨询详见“沧州政务服务”公众号),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可将材料邮寄至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收件人:综合受理窗口,电话:0317-2178261,邮编:061000,邮寄时请注明申报事项)。
二、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市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实行预约办理,市场主体和群众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沧州政务服务”点击“网上预约”或者微信小程序里搜索“沧州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登记,也可在厅外直接扫预约码,精准预约,错峰办理。除办理业务有特殊要求的,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只允许与办理业务相关的人员进入政务大厅,倡导不携带未成年人进厅;无预约的,不得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对于疫情相关紧急事项或省市重点项目可电话预约,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开通“绿色通道”予以办理,办事前请先行联系工作人员,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服务窗口:市政务大厅一楼服务台,联系电话:2175555)
三、市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特殊场所,人流量大、容易发生聚集,进厅办理业务的人员,要符合沧州市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大厅工作人员检查核验工作,主动扫描大厅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做好体温测量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健康码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厅办理业务的低风险区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所居住小区有高风险区单元或楼栋的,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政务大厅办理业务时,应当从政务大厅东门入厅,南门或北门离厅,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一米线”规定,服从现场秩序维护和管理,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事项办结即刻离开市政务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对进入大厅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无故在大厅内逗留者,一律劝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