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报备行程
所有来(返)舟人员,提前3天通过“入舟人员申报系统”主动向所在社区(村)、住宿宾馆、单位等报备;落地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积极配合“7天内旅居史询问”,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二、配合做好“落地检”
省内市外来返舟人员,须落实“3天2检”(前3天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且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省外来返舟人员,抵舟后主动在入舟首站完成一次“落地检”,并落实“3天3检”(前3天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公共场所,出行时规范佩戴口罩,之后按照舟山市“2天1检”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进行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入住本岛区域内酒店、宾馆、民宿(渔农家乐)等,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同时须配合做好“扫(亮)码+测温+戴口罩+行程卡”查验。
进入重点公共场所,请配合落实测温、戴口罩和“一扫三查”措施,即逢进必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加强个人自我健康管理
所有在舟人员严格落实“2天1检”常态化核酸检测,自觉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近7天内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市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时,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居家等候工作人员上门,避免自行前往核酸采样或就医。